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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有关-2021年第二、第三季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0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有关-2021年第二、第三季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A1-216302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第二、第三季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某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1年第二、第三季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TC-A1-21630211 中标人数量:2人 --中标人:370万,承担塔城市额敏县上户西街1511号2个食堂,兵团第九师165团场2个单位,和丰1个单位 第二中标人:130万,承担塔城4个单位 (主要涵盖蔬果类、肉类、水产类、干调类和牛奶等副食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近6个月任意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3.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资格要求: 3.10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含两证合一)。 3.1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3.12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含两证合一);具有与保障任务相附的仓储空间和冷藏库室,或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具有配送车辆或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能够为部队提供--的配送服务。 3.13投标人须承诺3年之内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一经查实有虚假承诺,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并上报采购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 3.14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上无任何行贿受贿行为(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须提供网络截图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应保证并承诺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投标人还应履行保守部队番号、位置等军事秘密的义务并做出承诺。 3.17本项目为军队采购项目,所有采购及供货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用于此次招标项目,任何投标供应商不能向第三方提供。供需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提供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包/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3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 |